第2448章 所以,为什么有清亡于乾隆的说法?(1 / 2)
不过,论丧心病狂,哪个朝代都比不上清朝。
到了清代,捐官已经发展为与科举并行的入仕途径,通过常捐、例捐形式明码标价,高峰期捐纳官员占比超百分之六十。
常捐,亦称常例捐纳或现行事例,涉及的范围只限于纳职衔、贡监和已任职官员的加级、记录之类,对大局并无什么影响。
就好比《红楼梦》里面,贾珍为了儿媳妇秦可卿发丧面儿上好看,特地花了一千二百两给儿子贾蓉捐了个五品龙禁尉一样,不过就是个虚职,对朝廷并不会带来实际影响,顶多了每年能从朝廷领几十两的俸禄。
但是例捐就不同了,例捐也就是四爷口中的“开大捐”,多为遇到重大军事行动、赈灾河工等,朝廷需要巨额经费而限期特开的捐纳。
因为急需经费,所以捐纳的价格往往比常捐高得多,对外开放的官职那也不是常捐能比的,这里面就包含不少实缺。
当年康熙皇帝征讨噶尔丹,为了筹措军费,开征“文官捐”,即在出卖贡监、封典等“现行事例”之外,准许汉人中的土豪富商或已革官员捐银谷换取文职实缺,京官自郎中(正司级)以下、外官自道员(正地级)以下,均可捐班。
除了筹措军饷,还有兴办工程,准富者献款,诸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凡捐款者即给予奖叙官职。
例捐固然能够迅速为朝廷筹措到大笔资金,可是难道就没有危害吗?
自然是有的,而且危害还相当大。
跟通过科举正经进入仕途的官员比,捐官者的能力素质上的欠缺那是明摆着的,虽然不能一棍子打死,但是捐官者事实上绝大多数都是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毕竟无利不起早嘛,谁都不傻。
所以在获得官职后,他们对为官的义务并不在意,却往往急于通过搜刮百姓捞回成本,这就导致贪污成风。
官员中平庸无能之辈增多,这也削弱了行政效率。
常捐仅提供做官资格,想要获得实缺需进一步贿赂上官,这又催生了系统性腐败。
捐官制度其实就等同于将官职商品化,甚至后来都明码标价,这在相当大地程度上冲击了科举等正途出身的公平性,导致“官多如鲫”、候补队伍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