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6章 魔女的权能 9(2 / 2)
“嘿,我是败类不假,可我从来不斯文。斯文败类这个词,倒是形容你们更妥当些?”
“忒!”
这个男人,是一点面子都不想给猎魔公会。
只是猎魔公会气归气,也并不会真的把他怎么样,暗地里骂他几句也就罢了,也没人真的愿意去触他的霉头。毕竟,宰光的本事,还真不是寻常人能惹得起的。
这件事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两位老头子想靠自己的面子请宰光加入魔女猎杀组而已,私底下发生的事,本不足为外人道。老头子们也知道,宰光不过是在找个借口不加入魔女猎杀组而已。
可这件事落到宰光口中,却成了他一己之力怼到两位老头子不敢还口的风流事了,被他反复津津乐道,尤其爱说给姑娘们听。
光是银河就听到他说这事不下于五次。
而如今宰光见到符不离,便说了第六次。
符不离一时也有些叹为观止,便忍不住问:
“你看起来年纪也不小了,该有老婆了吧?”
他却揉了揉鼻子。
显然是没有的。
“有了老婆,还怎么去见天底下的女人?”他倒是有自己的道理。
宰光与银河相识,自然是银河身为岚的时候。当然,就算是现在,他也并不知道岚就是银河。
两人的关系正如符不离所猜那样,并不算深交。
只是十多年前,那时候的岚才刚刚成为岚,无论是剑术还是魔力,都还没有到纯熟的状态。那时候能结识到已经名声在外的宰光,她是十分高兴的,也是极为憧憬的。
岚在成为岚之前,就已经听闻过他的传闻,那时候的宰光名声就不怎么样,安排岚与宰光见面时,季归还叮嘱了半天动手的时候一定要轻点,打伤了都是小事,伤了和气就不好了。
可岚更在意的,是这位宰光的履历——
独入南疆,剑问蓬莱,三入魔影洞天深处,更是与当今闻名天下乐丰羽,林罗,吴岳等人都有过交手,各有胜负。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旁人总爱给这些猎魔人排个座次。但其实他们方向各不相同,而且各有克制,谁胜谁负多数情况下可能更看状态与特性,并非旁人口中第一就是第一那么潇洒。而且因为宰光风评实在不怎么样,多数情况下都是被以反派渲染,他要是输了那是大快人心,要是赢了,那肯定是因为他剑上抹屎了。
那时候刚从普通猎魔人毕业的岚,对这种名声在外的大猎魔人可是景仰的厉害,能见到传说中的人,她岂能不心动。见面了之后,她才知道宰光并不是整天穿个兜不住裆的裤子的人,其实穿的还算体面,也才知道宰光并不是什么长着老鼠脸的怪胎,只是胡子有点长而已。
只是第一次见面,就被宰光摸了大腿,这种事对当时的岚来说还是过于陌生,过于让人恼火了。
一边是景仰的前辈,一边是初为女子的羞涩,终归后来是对前辈的纵容大过了羞涩,放过了宰光。
毕竟比起那些总偷偷看她的人,总有意无意靠近她,试图揩油的人,这个明目张胆把想做的事都做了的家伙,反而更好懂一些。
而且同样身为男人,她也能理解宰光的状态。其他女子要是与宰光同行,早就被他的无耻吓到,又或者被他的花心恶心到,谁也不愿意站在自己身边的男人是个变态,掉价。
但岚却能做到心平气和地与他交流,虽然有时候会被揩油,但已经熟悉了他的行为的岚,做到挡住他每次不老实的手,也并不算太难。而且宰光其实也不屑于做偷鸡摸狗之事,他从来都是当着面做的,所以反而并不难防。
正因为岚的纵容,一度让宰光如沐春风,大肆在外面说他也是能被女人爱上的人。
但其实岚哪里会喜欢上他一丝半毫,且不论他条件如何,首先他是个男人,这就已经被彼时的岚列为兄弟了。
往后,十多年前,宰光再入南疆。
从此杳无音讯。
江湖上再无宰光的传言,人们津津乐道的那个匹夫,忽然从大家的视野里消失了。他向来独来独去,这么消失了也就被大多数人忘记了,再提起他的名字,许多人都只是从老一辈的只言片语中记着有这么一个人。
南疆是炎帝城西南方向的大片地域,邪气沼泽便是最靠近炎帝城的一片魔域。
那里本就不太适宜人类居住,自古就是毒气遍布之处,当地居住的人一直以来会以当地各种草药调理身体以保证身子不会被毒气侵扰。
毒蛇栖息之地,七步之内有解药,这种说法自古流传,其实并不正确。毒蛇的毒太过迅猛,寻常解药很难有效。但若是把毒蛇二字理解成毒物而非特定毒蛇,却就算不上有太大问题。被毒气浸染的土地上,有着很多特别的毒虫,若是寻常人被咬到,常容易高烧不退,器官衰竭而死。
而能治疗这些怪毒的解药,通常也就生长在这南疆之地。
可那些药草难喝的厉害,而且种类繁多,当地人常年喝惯了,身子里蓄积的药物够多,能够及时缓解毒虫之灾,而外地人来到这里,若是没有及时服用大量的草药,光是被蚊子咬一口就有可能住院很久,自然这南疆就很少有外人愿意往来。
因为人类很少到来,加之气候湿润,丛林遍布,沼泽众多,这里自然就成了魔物们繁衍之所。
邪气沼泽的区域极大,而穿过了沼泽,往南更是有狐盘山、错日岭等早些年就被魔物占领的地盘。
而南疆许多当地住民,一直以来都对五帝城的统治不太顺从。本就是异族之人,因魔物大战被迫归顺于五帝城,受到五帝城管束,他们一直心有不甘。
他们掌握着许多独特的技巧,在驯化魔物方面研究尤为深入。但他们所用招数通常不被伦理所容,常常以人血人骨人皮为引,制出诸多邪异之物,虽然有控制魔物的本事,却也因此被猎魔公会视为异端,几次三番想要铲除,却一直没法完全铲除。
那些异族许多都深入了南疆,在南疆各处潜藏发展,姑且也是井水不犯河水。
所以,深入南疆,要面对的可不止是已经放养了上百年的魔物,甚至还有当地异族,其中凶险,十死无生。
这种地方寻常人避犹不及,可偏偏就有那么一些疯子,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明明那么爱冲着女人窝里钻的宰光,没有去什么温柔乡,却是在南疆毒虫魔物遍地的地方,一去就是十余年。
当然,怕是也只有他,这一去十余年,想要回来,便回来了。
“小猫儿,那南疆着实没什么意思,还是这里好,要美人有美人,要山水有山水,要是再有两壶酒,啧啧。”
符不离道:“你想要酒?我倒是有。说起来,你为什么要去南疆?”
“还能为什么,输给那林罗了呗。他说我十年之内不许再进中原,我就去南疆躲他十年。这十年已到,我自然回来了。”
银河问:“林罗?无双城城主?你招惹他干什么。”
“还能为何,想要他脖子上的人头呗。当年有个女人,可是信誓旦旦地和我说,要是能拿到无双城城主的人头,就给我一个吻。”
“你说的那个女人,不会叫淑月吧?”
“你也认识?小猫儿看来阅历也不简单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