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6章 考成立规(1 / 2)
澄观阁讲辩会的余波尚未完全平息,其带来的影响却已悄然扩散。
那些曾被视为“奇技淫巧”的格物之理,经过一场公开的演示与辩驳,至少在京城士民的心中,其“实学”的地位得到了极大的巩固。
虽仍有固执己见者,但质疑的声音已不再像以往那般理直气壮,更多的人开始抱着一种“虽不明其理,但见其有用”的态度,接受乃至好奇这些新学问。
叶明趁热打铁,并未停歇。
他心里非常清楚,不管是驿路改革还是田庄新策,这些政策最终能不能取得成功,关键还是要看具体执行这些政策的人。
仅仅依靠风闻奏议和年终时一句空洞无物的“勤勉”、“老成”这样的评语来评判一个官员是否称职,显然是不够的。
因此,一套更加清晰明确、客观公正的考核标准,已经是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了。
于是,他充分结合了驿路试点和田庄管理方面的经验,同时还参考了自己脑海中一些比较模糊的现代绩效管理理念,开始埋头草拟一份名为《职官考成法》的章程。
这份章程的核心要点就在于“量化”和“实效”这两个方面。
章程草案规定:对各级官员,需根据其职司,设定明确的、可量化的关键事项作为考核指标。
如户部官员,需考核其管辖范围内的钱粮收支准确率、税赋完成度、仓储损耗率等;
工部官员,则需考核其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预算执行情况;地方官则需考核其辖地内的户口增减、垦田数目、狱讼清简、教化成效等。
考核不再是一年一度的模糊评语,而是按季度进行初步稽查,年终进行总评。
考核结果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平”、“下下”五等,直接与官员的俸禄赏赐、升迁降黜挂钩。
连续考核优异者,可获破格提拔;连续考核低下者,轻则罚俸、申饬,重则降职、罢黜。
同时,章程还鼓励官员就本职提出“兴利除弊”的具体条陈,若被采纳并实施有效,亦可作为重要加分项。
这份章程草案一出,尚未正式提交朝议,便已在部分官员中小范围流传开来,引起了更大的震动。
这已不仅仅是针对某一项具体事务的改革,而是试图从根本上改变整个官僚体系的运行和评价逻辑!
“叶明这是要掘我等根基啊!”一些习惯了按部就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官员闻讯色变,忧心忡忡。可以想见,一旦此法推行,他们以往那套混日子的做法将再无立足之地。
“此举若能成,确是澄清吏治的一剂良药!”也有部分年轻或素有抱负的官员暗中叫好,觉得终于有了凭实绩出头之日。
可以预见,这份《职官考成法》若提交朝议,必将掀起比驿路改革、澄观阁讲辩更为激烈的争论风暴。
叶明在书房中反复推敲着草案的细节,力求在推行效率与减少阻力之间找到最艰难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