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再出重拳(2 / 2)
除此之外,范纯仁对赵顼继位以来总是向各级官员咨询治国之道也是满腹牢骚。他说:“小人之言若是陛下予以采纳必然累及国家,因为这些人都是目光短浅之辈,这些人知小忘大,贪近昧远,望陛下深察!”
这等指桑骂槐的说辞相信只要是个人都能听得懂范纯仁在说谁,可他不但要抨击他嘴里所谓的小人,宰相富弼在他眼里也是个不称职的家伙。他说:“富弼乃三朝元老,当以天下为己任,可这人太爱惜自己的羽毛,他把自己的利益看得远胜过国家,到头来反而会害己又误国。我家与富弼家两代交厚,况且我又是言官,所以不便在私下里对其进行规劝,愿陛下将我的奏疏公示于众以让富弼躬身自省。”
这还没完,指责完富弼之后,范纯仁随即又加入到力挺吕诲的战斗队伍中,但很可惜他在王相公的面前吃了个败仗。等到均输法开始实行且刘琦和钱顗一同被贬之后,范纯仁的战斗热情彻底被激发了出来。
范纯仁紧急上疏要求赵顼收回对刘琦和钱顗罢官诏书,然后对王安石和薛向进行罢免,而曾公亮和赵拚助纣为虐也应该被罢免,如此方可不负天下万民之所望。赵顼当然不会同意他的请求,于是气得爆炸的范纯仁怒而转求自罢,赵顼让他去做国子监的校长,可他坚决不肯与“奸佞”同处京城,他坚决要求外放为官。
被范纯仁一番指责之后,富弼更加坚定了要在家里当老宅男的决心,而王安石见范纯仁仗着赵顼对他的赏识而到处放炮也终于是忍无可忍。有鉴于范仲淹的缘故,朝中的士大夫尤其是王安石这种学术派的士大夫都对范纯仁可谓是有几分天然的敬意,但此时范纯仁的所为已经触碰到了王安石的红线,他力请赵顼对如此不知好歹和进退的范纯仁进行重贬。
赵顼延续了赵宋官家一贯的好脾气,他说:“范纯仁也没什么大罪,就是嘴巴大了一点,重贬不至于,还是应该给他一个好去处。”
范纯仁最初被外放到河中府,不久又被改任为成都路转运使。当新法的其他法令后来开始在全国陆续铺开之后,身为地方官员的范纯仁却明目张胆地以“新法不便”为由选择了拒绝在其辖境内执行中央政府的政令。为此,他又被贬为了庆州知州。
很多人因此而觉得范纯仁很冤甚至是连遭迫害,但这其中是非,诸位请各自评说。
继均输法之后,王安石在这年的九月又推出了他的另一项新法,这便是整个王安石变法运动当中受人争议和非议最大的青苗法。
如果说均输法是针对商业,那么青苗法所针对的就是农业。在青苗法之前,宋朝在这一领域所施行的“常平法”。所谓的常平法简单来说就是每当丰收之年粮食丰盈之时,政府就会以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粮食,如此便可防止因为粮食供大于求而导致百姓被迫贱卖粮食,而当粮食歉收之时,为了防止奸商哄抬粮价,政府就会将储备的粮食投入市场以平稳粮价。
这看上去是一个十全十美的政策,但任何的政策都没有绝对的好与坏,这个“常平法”的漏洞之处就在于灾荒之年它会成为地方官员和不良商贩相互勾结起来盘剥百姓以及私下敛财的工具。也就是说,本来是用于平稳物价和救灾的粮食反而成了这些人中饱私囊的工具,到时候不但百姓的苦难更深,而且国家和百姓的财富也都进了这些人的腰包。这其中不但官僚集团和商人集团大为受益,地主阶级的人也因此而借机不断地发展和壮大了自己的利益。
具体来说就是民间借贷。遇到灾荒,百姓要吃饭,但同时还要向朝廷上缴租税(并不是每次灾荒朝廷都会裁减甚至是直接减免赋税),为了完成这一目标很多人就只能借贷,而借贷的对象的便是粮商和地主,这些人自然不会白借,于是高利贷便产生了。假如最后实在是还不了,那么就只能卖儿卖女或是贱卖自己的土地,而贫民也就因此而沦为大户人家的奴仆或是地主家的佃户,土地兼并的现象也就由此而越发严重。
王安石所面对的现状就是就是如此:土地兼并、民间私贷、官粮和社会财富被商人和地主以及官僚集团大肆侵吞。作为宋朝此时的大管家,王安石岂能坐视本属于国家的财富和利益被人如此侵吞,要知道他和赵顼这时候都因为国库的虚空而抓狂不已,为此他必须得动用国家的行政权强行加以干预,手段自然就是变法——青苗法于是就此应运而生。
何为青苗法?简单说就是在常平法的基础上将借贷的权力收归国有,禁止民间私贷。具体来说,青苗法就是百姓在需要借贷粮食和钱财的时候从此得向政府申请,但这个借贷也是要收利息的,而且是两分息。说白了,王安石开了一家纯国有的农业银行,之前因为借贷而产生的利息全部归为国家财政所有。当然,这个借贷是有条件的,而且还不少,比如借贷需要有人担保,至少得由十户人家才能组成一个有资格进行借贷的借贷方,此外政府不得强行借贷或摊派,更不能私自提高借贷的利息。
总之,一项新法该有的各种具体细则这里面都有,但说到底就是我们上面说到的那一点:青苗法就是一项将此前被既得利益集团所瓜分的蛋糕充没入国库的法令。这对国家来说绝对是一项利好的措施,至于百姓而言,他们从此也可以不再为高利贷所害,虽然两分息也不低,但比起之前无疑是负担减轻了不少。此法仍是在践行王安石变法的宗旨——民不加赋而国用足,老百姓的负担减轻了,但国库的钱却开始多起来了。
说到这里,我们再回头去品味一下王安石和司马光在变法前的那场争论。照此看来,司马光说的确实没错,天下的钱物都是有定数的,不在这里放着就那里放着。可是,王安石却说他可以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司马光很困惑,因为他没有想到王安石的变法就是国家要从既得利益集团的嘴里抢食吃。如此一来,老百姓确实没有加赋,而国家的钱却越来越多,国库里多起来的钱哪里来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嘴里抢来的!相信此时的司马光会瞬间恍然大悟:原来我们这些官僚集团和商人集团以及地主集团在王安石眼里都不是民,而是贼——抢夺国家财富的贼!
在司马光恍然大悟之后,既得利益集团的人也渐渐清醒了过来,青苗法一出台,反对派便道貌岸然地宣称这个法案又是在与民争利,是在盘剥百姓,是在压榨民脂民膏,但实际上青苗法是断了地主、粮商和某些地方官员的财路,这些人大声疾呼新法乱国实际上是因为新法毁了他们固有的生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