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1章 引进红薯(1 / 2)
除了山中幸盛不愿为毛利家效力外,松田诚保、立原久纲、加藤政贞(尼子清久之子)、汤勇纲等人也先后逃离了出云,分别前往山城、但马、隐岐等国,皆不约而同的着手计划复兴被毛利家攻灭的主家尼子家。
尽管毛利家攻灭了曾经的宿敌尼子家,但并没有像对待大内家那样对尼子家进行斩草除根。
毛利元就为了避免刺激到尼子家重臣、旗下国人领主,也为了避免有人将尼子家嫡流出身的尼子义久、尼子秀久、尼子伦久兄弟三人救走,就将他们送至安艺吉田郡长田円妙寺进行幽禁。
与尼子义久、尼子秀久、尼子伦久兄弟一同遭到幽禁的还有以宇山右京亮、本田丰前守、大西十兵卫、松浦治部丞、松井助右卫门、牧彦右卫门、力石兵库助、矢田五郎左卫门、作野助四郎等三十余名尼子家重臣。
即便如此,尼子一族并非被毛利家一锅端。
尼子晴久铲除新宫众之际,尼子诚久五男尼子孙四郎在新宫尼子家家臣小川重远的协助下,逃出生天,而后就前往京都东福寺出家为僧,并取戒名天云宗清。
尼子诚久的六男尼子甚左卫门则是在新宫尼子家家臣的护卫下突围逃入伯耆境内,而后就出家为僧,取戒名久旦圆通。
尼子诚久之弟尼子敬久则是带着尼子氏久(尼子诚久长男)在突围逃离出云后,就藏匿于诸国的一向宗寺院之中隐姓埋名。
就在尼子家遭到毛利家大规模侵攻之际,身在近畿的上杉清定并没有对尼子家见死不救。
毕竟,尼子家是上杉家的旗下大名之一,只要存在一天,就能起到牵制毛利家的作用。
可西国方面局势恶化的速度实在是远超上杉家高层的想象。
首先,山名家在出现内讧后,山名祐丰无法迅速平息。导致山名家不仅无法策应上杉家经略播磨,更无法对友军尼子家提供有效的支援。
其次,东阳藏主、武田高信、山田重直等东因幡诸将先后被毛利家寝反,导致镇守东因幡诸郡的山名丰定与但马之间的联系被切断,就此陷入孤立。
而后,宇喜多直家归参原主家备前守护代浦上家后,导致备前、美作两国的形势急剧恶化,从而引发才倒向上杉家不久的盐饱水军众诸将也发生了动摇,以及名义上臣从尼子家的草刈家也陷入了孤立。
然后,由于毛利家与大友家缔结了停战和议,以及压制了石见一国全境,导致上杉家的飞地于山也逐渐受到威胁。
大友家、对马宗家趁着王直被大明朝廷诱杀后,大肆招揽倭寇,并对倭寇进行重新武装,意图趁机夺取于山诸岛,以断绝上杉家与朝鲜、女真诸部的贸易联系。
最后,现任一色家家督一色义幸在上杉军本队进入近江境内病逝,享年五十三岁。
为了不让丹后一国发生纷乱,清定火速指认一色义幸的长男一色义道继承一色家家名,并担任一色氏一门总领、丹后守护、若狭守护等职。
因一色家发生家督更迭,山名家出现内讧,导致上杉家无法从陆路发兵驰援尼子家。就连海路也因倭寇猖獗的缘故,使得上杉家只能确保隐岐一国尚在尼子家的治下。
至于岛津家送来的南九州三国战报,岛津贵久、岛津义久父子二人并没有为自己经略大隅、日向两国数次失利而做任何掩饰,更没有对战绩进行夸大,但言明了南九州三国形势愈发复杂,还汇报了大友家开始介入南九州三国战事,以及大友家拥立征西宫一族的征西宫丰成为伪帝践祚之事进行说明。
对于岛津家没能迅速稳定南九州三国的局势,清定并没有感到意外。毕竟,不论是日向伊东家,还是肝付家,都不是省油的灯。
加上大友家很早就有制霸九州九国的野心,绝不会让岛津家成功压制南九州三国。
故而,清定一面回信岛津贵久、岛津义久父子,让岛津家想方设法有限稳固萨摩以及北大隅两地的形势,一面下令西土佐幡多郡的安宅信康、安宅贵康、伊予木高康、篠田宗円、上山出羽守、田那部旦增等将,令他们想方设法在海路袭扰并牵制大友家、日向伊东家,尽可能为岛津家减轻压力。
不过,与南九州三国战报一同送来的“唐芋”倒是让清定感到非常高兴,因为这就是后世最为常见的红薯。
红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起源地为南美洲的安第斯山区。后由西班牙、葡萄牙人传播至吕宋,再经由琉球,传至扶桑的九州岛南部。又称之为地瓜、白薯、番薯、甘薯、阿鹅、萌红薯等。
红薯对种植的条件要求不高,产量也大于稻、粟、麦等传统作物。在另一个次元的扶桑,红薯一经引进,便成为扶桑人的重要口粮之一。
特别是在天灾频发的季节,红薯可救了不少人的命。
红薯是一种高产而适应性强的粮食作物,在大明的南方诸行省就有“一造番薯半年粮”的说法在。因为萨摩藩是另一个次元扶桑国中最早种植红薯的地方,红薯在当时的扶桑也被称之为“萨摩芋”,在琉球则是被称之为“唐芋”。
在另一个次元的明朝万历年间,福建长乐有一人名为陈振龙,自菲律宾冒险将红薯藤藏于缆绳中,偷偷带回国内,这才在天朝逐渐传播。
而且,红薯也有明代嘉靖年间印度、缅甸等国传入大明的西南地区的说法(据《大理府志》记载)。
明万历四年(1576年)的《云南通志》中就有临安、姚安、景东、顺宁四府种植“红薯”的记载(卷二七《物产·蔬属》),并把它排列在薯蓣(山药)和云板薯之间。
在另一个次元的大明万历二十二年(1593)至万历二十三年(1594)年间,福建发生饥荒,时任福建巡抚金学曾便大力推广种植红薯,让饥民得以度荒。
这类农作物非常契合灾荒频发之地,其第一个优点在于产量颇高。跟传统的小米、麦子一比,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清代农学家鹿耀在他的农业宝典《甘薯录》里就说了:“母可得数千斤,圣种五谷几倍。”就是说一亩地能收几千斤红薯,比种五谷杂粮的亩产几百斤高出好几倍。
《金属传习录》里面记载的更具体:在肥地种红薯,每亩可得万余斤;中等的地七八千斤;就算是薄地亦有五六千斤。这数字听着似诈骗广告一般,可它产量确实颇高。仅产量高还远远不够。
红薯第二个优点——不挑地。
像小麦、小米这类传统粮食作物,确实宝贵,得用肥沃田地和充足水源精心种植。
可红薯就不一样,他本身就是个粗犷的主儿,山坡地能种庄稼,沙土地也能搞种植,就算是那些贫瘠的地儿,他也能在那儿扎根过日子。
道光年间修的《扶沟县志》就记载:“凡有细地数尺,仰见天日,便可种得鼠两三窝。”就是说,只要有一点空地,若能得见太阳,便可以种几棵红薯,其适应性极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