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三级法院(1 / 2)
次日,养心殿。
“传刑部尚书刘统勋觐见。”弘历放下手中的奏折,声音沉稳。
李玉应声而去,不多时,刘统勋稳步踏入殿内。
四十五岁的刘统勋身着黑色华服,腰杆笔挺,眼角的细纹挡不住矍铄的目光——自年初接替告老的张照执掌刑部,他雷厉风行清理积案,早已褪去军中纪委的硬朗,多了几分司法官员的审慎。
弘历将刘统勋放在这个位置,正是看中他“既懂规矩,又敢破陈规”的特质。
“皇上万安。”刘统勋跪地行礼,动作一丝不苟。
弘历抬手虚扶:“起来吧,无需多礼。”
刘统勋起身,垂手侍立,目光平视地面,心中却在揣度——近日刑部正核查各省上报的“斩立决”卷宗,莫非有哪桩案子触了圣怒?
弘历却先抛出个看似无关的问题。
“前番提升内阁职权,各部主官多有入阁,唯独刑部除外,你可知为何?”
刘统勋心头微动,这正是他接任后反复琢磨的事情,略一沉吟,回道。
“刑部掌天下刑狱,若入内阁,恐受阁臣政见左右,断案难循法理。
臣曾读西洋律法译稿,其‘司法独立’之说,正为此理。
律法如秤,若秤砣受外力偏移,何来公正可言?”
弘历眼中闪过一丝赞许:“你看得透彻。大清积弊,便在‘法随人变’——州官可因私怨入人罪,权贵能凭身份脱刑罚,百姓喊冤无门,才会不信朝廷、只信鬼神。”
弘历指尖轻叩案几,“今日叫你来,便是要让这杆秤‘准’起来,推进刑部改革。”
刘统勋屏息听着,知道重头戏来了。
“其一,废旧立新,先除旧称,再建体系。”弘历将案上旧刑部与按察使司的名册推到一旁,语气坚定。
“原刑部、各省按察使司一律废除,职权全由法院系统承接。”
弘历顿了顿,继续说道。
“地方设三级法院,管本地案。
每县‘地方法院’审初审,府里‘地方上诉法院’接上诉,本省首府‘省级最高法院’做终裁,对本省律法说了算。
国家也设三级,专治跨省案。”
弘历指尖转向舆图,圈出九个标记,“按大清东南西北中各方位,设九所‘地区法院’审跨省初审,对应设‘地区上诉法院’接上诉,京城‘国家最高法院’掌终裁,握国家律法最终解释权,所有死刑皆需它批准。”
刘统勋看着图上九所地区法院的分布,拱手躬身道。
“皇上此制精妙!刑部、按察使司废除后,地方三级管本地纷争,九所地区法院分控各方跨省大案,国家最高法院定总纲,权责如经纬分明。
百姓打官司,本地案知去地方法院,跨省案知寻地区法院,再无旧制中‘衙门难认、上诉无门’之苦!”
弘历点头,指尖轻叩案几。
“原有的判官,熟悉律法、口碑端正者可择优留用,但需经政法大学考核新规,合格方能转入新法院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