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野驿闻音(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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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下搁着几张歪歪扭扭的桌凳,桌面上的漆都磨没了,露出底下的木纹,木纹里有嵌进去的陈年污渍,黑黢黢的,擦都擦不掉。
朱成康吃完饭独坐槐下,手执一只粗陶茶碗,碗中盛着菊花饮。
菊花水是那去年收起来晾晒的菊花,无良商家应该是把泡过一遍的菊花又重新收起来晒干,泡了第二遍,所以碎得像渣子,泡出来的汤色淡得像没有似的。
茶碗是粗陶的,碗口有一个缺口,缺口处磨得光滑了,是被人用久了磨出来的。
他端起来喝了一口,甜味从舌尖蔓延到舌根,甜得他皱了皱眉。
他知道这是加了其他劣质的甜浊,又喝了一口,终究不耐那股刻意的甜腻,把碗搁在桌上,碗底压着一片槐树叶,叶子被茶水浸湿了,贴在桌面上,绿莹莹的。
院角处,年迈的驿卒正挥斧劈柴。
老驿卒头发花白,穿着一件补丁摞补丁的号衣,号衣上的颜色都洗没了,只剩下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灰白。
他卷着袖子,露出两条瘦得像干柴的胳膊,胳膊上的青筋一根一根地暴起来,像爬在皮肤底下的蚯蚓。
手中斧头磨得锃亮锋利,高高扬起,重重落下,咔嚓一声脆响,硬木应声裂作两半。
木屑飞溅起来,落在他花白的头发上,落在他肩头的号衣上,他也不掸,就那么劈着,一下一下的,不紧不慢。
劈好的木柴层层码于墙角,整整齐齐,垒成一堵整齐的矮墙。
劈着劈着,他跟另一个老驿卒聊了起来。
不远处,另一名稍年轻的老驿卒蹲坐墙根,低头搓着麻绳,两股麻线在掌心飞速绞缠,沙沙细响不绝于耳,动作娴熟利落。
二人相隔数步,闲谈之声不高不低,恰好落于周遭,不扰旁人,却字字清晰入了朱成康耳中。
“你听说了吗?上京那位男妃哑了许久的嗓子,竟被人治好了!”
劈柴的老军停下斧头,把斧头拄在地上,用袖子擦了一把额头的汗,说话的时候眼睛瞪得溜圆,像讲什么了不得的奇闻异事。
搓麻绳的老军头都没抬,手里的活计不停,麻线在他指间飞速地旋转,发出嗡嗡的声响。
他的声音闷闷的,像从瓮里传出来的:
“当真?前阵子满城都传他彻底哑了,这辈子再无开口可能,岂是说治好便能治好的?”
“那都是老黄历了。”
劈柴的老军把斧头抡起来,又劈了一根柴,咔嚓一声,木柴裂开的声音脆生生的:
“听说太医院的院判找了个古方,拿针扎了扎,就好了。啧啧,那可真是神医——你说那针是怎么扎的?往脖子上扎,那地方多要命啊,一个扎不好人就没了。可人家就是有这本事,扎了几回,愣是给扎好了,不愧是太医院出身的。”
搓麻绳的老军抬起头来,手里的麻线停了,眯着眼看着劈柴的老军,一脸不信的表情:
“你可别瞎说,太医院的院判那都是给皇上看病的,能跑到王府去给个男妃扎针?”
“你这就不懂了。”
劈柴的老军把劈好的柴码到墙角,拍了拍手上的木屑,
“那个男妃那可不是一般人。听说他以前就是那院判的徒弟,人家看着他长大的,跟亲儿子似的。徒弟出了事,师父能不管?换了是你徒弟,你也管。”
槐树下,朱成康端茶的手骤然僵住。
茶碗边沿抵着下唇,温热茶汤悬于唇边,分毫未咽,五指悄然收紧,指节泛出青白,力道沉沉锁住粗陶茶碗,脆弱陶质似要在下一瞬碎裂崩裂。
他周身气息瞬间凝固,身形端坐不动,宛若一尊被时光定格的石像,连呼吸都轻得几不可闻。
晚风轻拂,槐叶簌簌飘落,一片翠叶打着旋儿缓缓坠落,轻轻落入茶碗,浮于寡淡茶汤之上。
他垂眸静看,未曾抬手拨弄,任由落叶浮荡碗中。
两名老军的闲话仍在继续,细碎语声清晰入耳,字字钻心:
“究竟是怎么治好的?”
搓麻绳的老军问。他把麻线搁在膝盖上,从腰后摸出一只烟袋锅,舀了一锅烟丝,拿火折子点着了,吧嗒吧嗒地抽了两口。烟雾从他嘴里喷出来,在暮色里打着旋儿,散了。
“听我家小子说,针法极狠,尽数扎在脖颈要害,几番施治下来,颈上针眼密布,渗血不止,那男妃疼得死去活来,愣是一声没吭,嘿嘿,再说他本来也吭不出声。”
劈柴的老军说着,用手在自己脖子上比划了一下,点了四个位置,喉结上方、喉结旁、颈侧、锁骨窝。
“扎了好几回,每回都发高烧,烧得人都糊了,险些熬丢性命,后来有一天早上,丫鬟听见他咳了一声,再后来,就能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竟是真的痊愈了。”
老军压低了声音,声音矮下去半截,像怕被鬼听了去,语气带着几分市井俗人难解的唏嘘:
“都说那男妃也是硬气,换个人早就不治了。你说,他好好一个王府贵人,不说话又不会死,受那份罪图什么?真是想不通。”
另一个老军嘿嘿笑了两声,把烟袋锅在鞋底上磕了磕,磕出一小堆烟灰,灰白色的,被风吹散了。
他笑了,嘴角歪着,露出一口黄牙,笑里有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是那种过来人的、带着几分酸涩的笑。
“你哪里懂得,他这是图能再唤一声师父罢了。”
咔嚓——
一声清脆裂响,骤然划破庭院闲谈。
粗陶碗在朱成康的掌心里碎成了几瓣,碗沿那块缺口的地方最先裂开,裂纹像闪电一样往四周扩散,然后整个碗就散了架,碎瓷片从他的指缝里掉下去,叮叮当当的,落在桌面上,落在地上。
寡淡的菊花茶顺势泼洒而出,顺着指缝漫过掌心、手背,滴滴答答落于青绸道袍襟前,洇出一大片深浅不均的湿痕。
茶汤温凉,混着掌心渗出的温热血色,腥甜混杂着菊香,诡异难言。
碎瓷锋利,已然割破掌心皮肉,一道细长伤口从虎口延至食指根部,皮肉微微外翻,粉嫩肌理显露,鲜红血珠细细沁出,与茶水交融,分不清哪是水,哪是血。
那血是鲜红的,在茶水的稀释下变成了淡淡的粉红,像稀释了的胭脂。
他垂眸静坐,未躲未闪,静静凝视掌心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