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第一百一十章(2 / 2)
于是勉强改口,道:“罚去行宫,换一批人来,叫他们管好口舌。”
这里说的行宫可不是金陵的宫殿,而是更北一点的地方。先年间有皇帝喜好奢华,建了不少行宫,但也不可能一年到头都在外居住,大部分都荒废了。
为了维持皇家的体统,就算荒废也不能杂草丛生、宫殿倒塌,没个样子,每年还得拨预算维持行宫的基本情况。任君澜开始管理后,基本下了死命令,每年燕都都会出人检查,监督宫侍的工作情况。
这些行宫的宫侍很少,工作量很大,并且他们没有出去的可能,会老死在行宫。
一辈子呆在破败的宫殿内,干数不清的活,里面的消息出不去,外面的消息也进不来,算是另一种意味上的囚禁。
没有罚去矿场,已经是他心慈手软。
而在此时,明慕过来了。
他来太平宫向来不要人通报,此时倒是近距离观察了任君澜的怒火,心中并不害怕,反而问了一句:“宫内很多人知道这件事吗?”
因为是中途过来的,明慕没有听完全程,只听了后面半截。
“小囝。”任君澜喊了他一声,语气不算好,“你都听到了。”
明慕下意识地对他一笑。
殿内凝重的气氛稍有缓解。
此时,跪在地上的宫人战战兢兢地回答:“回陛下,二十四司中,知道这件事的唯有两司。”
随后,又一一报了那两司的所处位置。
总结来说,没有涉及到司礼监、御马监、兵仗司这种核心部门。
“只有两处,也还好嘛。”明慕道。
歌谣、流言之类的,是最容易传播的,并且由于距离感,宫城的掌权人很难第一时间发现,并加以遏制,等发现的时候往往无力回天。
现在歌谣又没有传播开,不得不说,任君澜对内宫的掌控力堪称强大。
嘶,澜哥会不会早就发现他的举动了?
明慕决定不去想这个,道:“如皇后殿下所说,先找到歌谣传播的源头吧。”
几个造司的总管战战兢兢地点头退下。
明慕又走了几步,坐在任君澜的身边,语气还算轻松:“好啦,别生气了。”
任君澜没说话。
他抱住恋人,轻轻拍着对方的背,像哄孩子似的:“你放心,先前的惨案不会再次重演。”
当年的事情很复杂,父皇离去突然,没有留下传位诏令,就算长姐一直是隐形储君,也有点名不正言不顺。再加上先帝突然发难,才出现了夺嫡的纷乱。
明慕早早就吸取了当年的教训,立了储君,又及时为明璇培养班底,形成利益团体;又远远将明琮放逐在金陵行宫中,没有接触权力中心的机会。
明眼人都能看出,谁去追随明琮,谁才是疯了。
他不喜欢那孩子,不过也没有苛责的心思,亲王的配置都备好了,也定时叫人去监督,以防有人虐待。
再者,行宫内还有先帝的妃子们,她们就算不喜欢明琮的生母,但对这孩子都存了一分怜悯之心——他母亲疯起来,连这孩子的命也不顾的。
总体来说,明琮算是愉快、富足地长到了三岁半。
等到他长到十岁,就要来到燕都,轻易不得出——所有的亲王都是这个流程,王爵会一代代地削弱,如果混吃等死当然可行。如果想获得一些自由、一些财富,就得给陛下干活。
干的活越多、成绩越好,待遇自然越好,不至于让自家这一脉沦落为平民百姓。
明慕稍稍结合了前朝的宗室考核,再加上一点鼓励内卷,绝对不愿意放弃这样的上好劳力。反正是不可能和之前一样,养着这群人白吃白喝。
任君澜感受到恋人的安抚,干脆贴在明慕的侧颈,紧紧将恋人拥入怀中:“我知道,只是……担心。”
担心小囝这么久的成果被毁于一旦、担心小囝要付出更多的心血……
分明一切都走上正规,小囝很快就能“退休”了。
任君澜眸色暗沉。
他绝对不会放过这件事的幕后推手。
明慕又哄了一会,发觉恋人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才略略放松,取出了自己准备的礼物,有点不好意思:“感觉你可能发现了……”
“我没有。”任君澜急急忙忙表忠心,“……只知道你最近有事要忙。”
忙得都没空找他。
他接过礼物,没有第一时间打开,试探问道:“这些天,小囝一直在准备这个?”
明慕点头:“当然了,不然你以为我在干嘛?”
以为他厌倦自己了,宁愿面对朝政也不愿意面对他。
任君澜垂下眼,没有说出自己的担忧,而是认真地将锦盒打开。
里面是一块普通的玉饰。
他眼力很好,玉饰倒是普通,不算特别,小囝不会专门送这个给他。那就是玉饰
络子的纹样很简单,不是宫内常见的样子,太过普通。
普通到让人怀疑,不应该出现在宫内。
而且有几个地方太过松散,能看出是新手做的……
新手?
他将目光从络子移到明慕身上,见到对方平静表面之下,极力隐藏的紧张神色,心中缓缓浮现出一个猜想——
难不成,这是小囝亲手做的?
任君澜缓缓露出一个笑容,在明慕的侧脸上啄吻一下,一触即离,语气中的雀跃显而易见:“我很喜欢,特别喜欢。”
他立刻将玉饰配在身上,珍惜地摸了摸络子。
“你喜欢就好。”明慕也露出一个微笑,软乎乎地开口,“我做了好久,你一定要喜欢。”
这份用心……超乎了任君澜的想象。
他本以为是出去玩一次,都做好了这次去哪,但是、但是。
“我很喜欢。”任君澜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原先的烦躁立刻消散,取而代之的事一种柔软的、让人不禁沉迷的情绪。
只能不断地重复这句话:“我很喜欢。”
“小囝,我很喜欢。”
见恋人喜欢,明慕也挺开心的,忍不住埋怨:“我做了好久呢,这个是最好看的。”
“我天天戴着。”
说了后,任君澜又想改口:“天天戴着容易褪色,我——”
既希望收藏起来,好好放着,又希望能随身携带,让别人都看到。
“没关系,一直戴着。”明慕拍了拍胸脯,语气倒是很豪气,“坏了我再给你做。”
不得不说,恋人的肯定简直是最好的良药。明慕觉得自己还能再做,做十个、一百个!
任君澜没有答应,做一个就好了,要是再多,累坏了小囝要怎么办?
“原先以为你喜欢这种,还准备了……”任君澜没有说完。
明慕的胃口完全被吊起来了,等了半天也没有下文,追问道:“什么?准备了什么!”
要是不清楚,他晚上肯定会睡不着的!
“……想带你去一个地方。”任君澜还是没有明说,“前几年,因为和西洋的生意,多了许多织布庄,燕都这边也有。”
“他们招工已经快成了燕都一景,想带你去凑热闹。”
他清楚小囝的近日所想,一直在念叨什么工商业、支柱产业发展。
不知道织布算不算呢?
新型棉花所制造的棉布质量极好,远销内外,不少周围的小国都在盛朝采购,相关产业野蛮发展。
明慕哇了一声。
第二天,抽出时间来,他们果真去凑了热闹。
选拔织工的队伍很长,一眼看不到头,考核的项目也很多,最基础的织布是必不可少的,选拔主管还有文化课题。
为了照顾识字不多的人,题目都是里面的负责人大声念出来的。
比如布料不褪色的方法、颜色混合、棉布储存之类的。
附近和他们一样来看热闹的人还不少,熙熙攘攘,还有人在这里摆摊。
明慕低调地和澜哥坐在某个摊位上,喝了口水,认真地看着他们的选拔活动。
这幅样子,倒是让他想到一些东西……
很熟悉,应该在课本上见到过的……
好像是叫,资本主义萌芽?
明慕一下子来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