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小纠纷(2 / 2)
原来这一个纸条儿,便是特约马路电,上刊着:“某大学教授女公子,素有校花之誉,近已与同学某君,恋爱成熟,即将结婚,令人艳羡不已。”马路电,也只值两角钱吗?”我这时已面红耳赤,说:“这是不该登的,这来稿虽不是我发的,我也应当负责。”我那时便极力道歉。他见我局促之状,便道:“要是在欧美的报纸上,登出那种新闻,那是无所谓的,不过在中国,还是守着旧道德,以谈人闺阃为戒的。”我只得说:“是!是!”我想这个马路电,已经登出来了,他此来意欲何为呢?
我说:“我们是很抱歉的,怎样来一个补过之法呢?请先生见教。”他说:“女孩子们性情固执的多,她看见了这条新闻,心中很不快,她想知道这投稿人的真姓名是谁呢。”我当时一看到投稿人的署名是“萧郎”两字,便知道就是追求他的女儿而失恋的人,因为“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大家已是读得烂熟的了,可是这也不便和那位教授说,但投稿人的真姓名,确是不知道。只得以实相告,幸而这位教授先生,也不执意苛求,大概是他的那位的女儿,迫着他到报馆来,他敷衍一阵走了。这一个马路电,是刘香亭发的,我告诉香亭,以后要小心,往往不过几十字,就惹出麻烦来了。
谁知在这两三个月后,《小时报》又出毛病了。有一天,有三位歪戴了草帽,身穿黑色短衣,不三不四的人,闯进报馆里来。自称探员(上海俗称“包打听”,又称“包探”的),也要来打主笔。
问他们为了什么事呢?原来也是马路电出了事。一个探长(包打听头脑,美其名则曰“督察长”)死了,说他是患了“夹阴伤寒”死的(“夹阴伤寒”说是在**时受了风寒所致,中医有此病名,西医否认之)。那探长有一妻一妾,分居两处,却是死在小老婆那里去,而这个大老婆是个悍妇,上海人所称为“白相人嫂嫂”的,要打到小老婆那里去。就是这一个新闻,我们这位刘香亭先生,大概觉得有趣味,发在马路电去了,其实也可以算得里巷琐闻的。
这次我真胆怯不敢直接去见他们了,因为这班人是没有灵性的,如果我贸贸然跑出去,他们不问情由,兜头对你一个巴掌也是很难说的,我就犯不着吃这眼前亏呀。我想起我们报馆营业部里有位陈先生,他的绰号叫作陈天亮(因为他也是一位夜游神,常常到天亮方才回去),和他们这班人有些联络,请他出去解围。先告诉他,我们这里的主笔还没有来;再问问他,你们这回来找主笔,是什么意思?是否要求更正?我们可以给你们更正;至于大老婆要打小老婆,此乃他们家庭的事,报馆里可管不着了。
他们最初是气势汹汹,后经陈天亮和他们称兄道弟,嬉皮顽笑一番,也就缓和下来了。要说更正,如何的更正呢?所载的都是实事,据陈天亮说:这班都是包打听伙计(上海巡捕房一个探员,手下可用若干伙计的),要他们写一个更正稿也写不来的。这件事便这样不了而了之了。这个马路电,时常闯祸,本想取消了它,但也常常有很好特别的新闻,即如《阎瑞生谋杀王莲英》,在上海社会新闻上是一个特别案子,当夜就有人打电话给《小时报》,到明天别家都无此新闻,而《时报》独有呢!
以上都是新闻上的纠纷,就所能记忆的偶写一二,其余尚多,均已忘却。更有一事,可恼而又可笑的,记之如下:
有一天,报馆接到一张会审公堂的传票,是控告时报馆的经理狄楚青和主笔是我的。为了什么事呢?说是我们的报上登载了非法的广告。什么是非法的广告呢?原来是那种卖**的广告,什么“三鞭壮阳丸”呢,“大力种子丸”呢,名目也是繁多的。《时报》向来也是不登这类广告的,不知如何广告部不小心登出这类广告来了。
这也不去管它,不过我们编辑部,从来不管广告部事的,他们告经理是可以的,为什么告起我来呢?我对于他们广告部的事,不但不去问询,连大样也不看的,为什么要带累我吃官司呢?
问了楚青,他好像没有什么担心,说:“吃官司就吃官司了,到那一天我雇一部马车,到你家里,同去新衙门就是了。”我道:“我其实与广告无关,你去了,我可以不去的。”他笑道:“你不去吗?临审不到,他们明天就出拘票,来捉你了。”楚青好像是个老吃官司的来吓我。我问是谁审判呢?他说:“一个外国人,大概是英国领事,一个中国人,便是关炯之。”我说:“关炯之不是我们极熟的人吗?”楚青说:“那时候,他板起面孔,不认得人了。”
说起关炯之,上海是无人不知的,他的原籍是湖北省,是前清一位举人,捐了一个同知官职,到江苏来候补,后来派到上海租界里来做会审官。楚青本来和他极相熟的,据说两人还是乡榜同年,不过一个是湖北,一个是江苏而已。他们两人时常在宴会上相遇,嘻嘻哈哈一番。关炯之还会哼几句京戏,有一次在电话里唱给楚青听。我由于楚青认识他,也认识他了,我住在爱而近路,下午坐了人力车到报馆,他坐了马车到新衙门(即会审公廨),在路上每次相遇,总是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和我招呼,现在竟要高坐堂皇审判我们了。
那天我和楚青,上午九点钟就到浙江路这个会审公廨了。只见里面拥挤许多人,也有小贩、苦力、黄包车夫等等,都是吃官司的。这个地方,不像是个法院,却见那个关老爷(上海一般“下级人”这样叫他),和一个外国人,并肩据案坐着。他是不穿西服的,把一项软胎的瓜皮小帽,放在桌子上。旁边坐了几个是否翻译、书记之类,我们也弄不清楚。但对这个判决是爽快极了,也不询问,也无须答辩,被告走到案前,旁边一个书记模样的人,只说你罚几块钱,给他一张单子,便有一个穿制服的巡捕,陪他到缴款处,付了罚款就完事了。不过这些罚款,很为轻微,不过几块钱,但在那些小贩、苦力、黄包车夫,即使罚他两三块钱,也是几天生意白做呀!
轮到我们,也是一样,既不讯问,也无须答辩,关炯之看也不看我们,“顾左右而言他”,和这个英领事,鬼头鬼脑,不知说些什么话。那个书记签发下一张单子,说是每人罚十元,因为我们比那些小贩“高级”,所以罚得要重些。楚青是带了报馆里一位会计先生的,让他去缴罚款,我们便坐了马车回去了。
随后,我们又把这个审判讨论了一下,“为什么问也不问,便这样判决了呢?”楚青说:“来不及呀!他们早晚两次,每次就有三四十件案子,你要讯问答辩,可要花多少时间。而且不问则已,一问就生出许多啰唆来,所以只好打一个闷棍了。”我说:“难道没有冤枉的吗?”楚青道:“我想多半是冤枉的,幸而这只不过违警罪,罚去两三块钱就算了。那些做小生意的,就怕你拖下去,他们是做一天,吃一天的,受了冤枉也就只好吞下肚里去了。”这种情形,不独当时上海租界如此,“天下的乌鸦一般黑”,凡是被侵略的什么殖民地、租借地的居民都要受其荼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