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迷楼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都市重生 >奔腾年代 > 第20章 无敌大熊猫

第20章 无敌大熊猫(1 / 1)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

我这辈子第一次见熊猫的时候不需要花钱,那大概是二十世纪末,那时候我姑在省城还没有买房子,租了个房子住,那个房子就在原先省城动物园的周边。现在动物园也搬了,那一片地方也拆迁了,附近建了一些新小区,我后面跑车总是进去,觉得特别差劲。

过去我还小的时候有个野汉子在追我姑,追不到,但是他俩属于是邻居,经常互相来往。现在想起来,这算不算舔狗呢,感觉应该也算,当年那个男的就四十几岁了,我姑三十四五(和我去成都时候年纪一样),这个年纪还做舔狗我觉得是挺没出息的...年轻的时候不懂舔一舔也正常,他都离了婚有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男孩了做舔狗那么安详,我当时就觉得他没出息,现在也是一样——其他的我不知道,反正后面我姑搬家以后就跟这男的断了来往,据说他后面精神有了点问题,大冬天只穿一个黄棉袄上大街去指挥交通,谁不听他的话他就冲人家敞开大氅...嗯嗯,理解,这就是我说的权力妄想症,求的一个能耐都没有老想管管别人,你算老几,有能耐的管人都得小心翼翼呢...

反正,那时候这个神经病男人有个和我岁数差不多大的男孩,有一个在动物园做售票员的妹妹,不管大人们怎样我每年假期下去都跟这小孩混在一起,天天白嫖动物园——过去的人和现在一样坏,门票要钱,进去以后玩个蹦床、碰碰车还要买二茬门票,好在他姑姑是售票的,总有办法让我们免费玩,也就是那时候我第一次看到了大熊猫——熊猫馆一般在北方都是室内,也就是说也要买二茬票的,有专门的熊猫馆还要收一次钱,不过我当时没有花。

恕我直言,小时候我没觉得熊猫有多可爱,事实上,整个动物园我只觉得老虎够威,灰熊犀牛够大,其他的都是臭烘烘而且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那时候我看过一部杰克伦敦的小说《荒野的呼唤》,就一直打心眼里不喜欢把野生动物关在笼子里让人看,我觉得这类东西就应该在野外遇到才算是真实的、合理的,关起来的那些无非就是类似小说、戏剧一样全部都是人类编出来骗别人的一种假象,我不会因为假象有什么感动——所以那时候我看到了大熊猫,长得是挺可爱的,但是没有什么具体的印象,就是远远看了一眼,觉得好看,就像我在电影里看到娜扎会觉得她真漂亮,然后转头就把她忘掉一样,没有任何特殊。

直到和舒颜蓓这一次去成都的熊猫园看大熊猫,让我有了点不一样的感觉,我觉得它们出奇地好看,我说过,很多牲口都是小的时候好看长大就残了,唯独熊猫是长大了也像小时候一样萌——其实,我过去看它的时候它也是这样,只不过是过去我不善于总结,而且我总觉得自己长得比熊猫好看得多,我比它优秀得多,所以对它没什么特殊感觉,另外,年轻的时候总是太忙,说实话也不把别的东西放在眼里——过去,我看到动物被关在笼子里总是会替它们委屈,觉得人类这种动物真的是不干人事,现在看到大大小小的熊猫在硕大的园子里(因为我们去的时候是下午,大量的熊猫这个时候都在树杈上睡觉,只有少数还在地上吃东西——看熊猫的话最好上午去,这个时候熊猫比较精神,会四处跑玩乐打闹,下午的时候吃饱它们就要睡觉了)被照顾得很好,那些刚出生的都在恒温的柜子里粉粉白白安安静静地睡觉,难免觉得这对熊猫来说未必就不是好事——不然呢?出去在野外,三天饿九顿,被别的熊啊牛羚啊豹子啊打也没人照看,感染一个什么寄生虫病原体就可能死在下雨天的泥滩里,很得意吗?

按数量来说,大熊猫因为长相出众被我们保护得太好其实已经远远算不上什么濒危物种了,类似白鳍豚,我小的时候教科书上写着是我们国家的一级保护动物,如今已经灭绝了,我猜是因为它不像大熊猫一样容易饲养、管理——这不单是人在主动地选择大熊猫,也是大熊猫在选择被人养,我说过,麻雀这个东西就非常不识包养,很难养活,所以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大熊猫选择一个被人养比较舒服的生活环境完全是合理合法的。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是,大熊猫的颜值举世无双,动作憨态可掬,对人也有比较强的亲和性,愿意和人深入交往——那么,如果,我是说如果,有那么一个人,长得不怎么好看,动作奇丑无比(比如说看见别人就冲人家捋管子),而且特别讨厌别的人,甚至讨厌整个人类社会,那么,他值不值得被豢养、被保护呢?或者,我换个说法,如果一个人的生存能力比较强,按理说他就应该超出这个被保护、被豢养的范围,但是因为他必须加入人类生活,就必须服从一些别人为弱者设下的不合理的规则,类似如果别人打你你还手了就是互殴这种,那么,有没有可能设立一种强者和弱者都觉得合理的法律呢?法律是保证公平,还是偏向于弱者,换句话说就是偏向于愚蠢、固执、傲慢的那一方,才比较合理呢?那么,引申出来的的一个概念就是,如果一个地方的蠢人比较多,占整个人口的百分之九十,那么,不论我们的法律怎么制订,会不会出现一种在执行、实践的阶段会不由自主偏向于蠢人的那种倾向呢,毕竟法律保护的人越多越好不是吗?因此上,执行、实践法律的人是蠢货,当然就会导致整个社会的法律偏斜,就像喝多以后小脑失衡的人走直线似的,他自己觉得他走得是直的、对的,其实脑袋一偏就冲着路边的阴沟里倒过去了——在清醒的人眼里这种行为又可笑又恐怖,但是假如人人都是这么走路,人人都是一走直线就杵进沟里,唯独你一个人不杵,那就是你的问题了,他们很可能会把你抓起来,给你吃点药,确保你从此以后也能准确无误地杵进沟里...

你知道,女孩子在内心里感动自己的时候其实是最美的,舒颜蓓看到小只的熊猫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孩子,看到大只的熊猫就像看到一个大哥大姐,所有的女性魅力都发挥出来了,而且她不会太烦你——在我说了我不喜欢帮人拍照,你可以照其他人代劳以后,基本就是我在陪着她溜达,她不停地感动自己,也不太会和我纠缠这种状态了...什么,你说让我体贴她巴结她哄骗她求她晚上不要反悔和我恋爱?我不干这种事,漫不说我也没那么想和她恋爱,不想给自己立规矩,就便我心情温和想和她恋爱,那也轮不着我去讨好她——我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还有一百万呢,这个钱在手上我不需要讨好任何女人,我站着不动,会有人来扒我裤子的——是我在挑拣来往的女人,不是别的女人在挑拣我,你得明白自己的地位...

当然,我比这个时候有钱的时候也有不少,但是貌似和姑娘的关系都搞得挺僵,但这一定不是我舔不舔的问题,关键还是我这人天生就有的那种孤寡在作祟。

我们说回熊猫,以前我看到它们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如今我看到它们觉得它们超级无敌可爱萌,特别是比我体型小的——比我大的,我打不过,它扑过来给我一嘴巴我就得咽气,所以虽然我还是觉得它们很可爱,哪怕有一只一边吃一边拉我也没觉得它邋遢,但我觉得大家还是隔着笼子互相欣赏互相尊重比较靠谱——但是那些小的,特别是恒温室那些一点点大还没有睁开眼睛的,我确实想摸摸它们,碰碰它们,奇萌无比,就是那时候我养过的船长和佐罗小的时候也顶不上这么可爱——我的确是老了,年轻的时候觉得大熊猫也就那样,老了就觉得它们无比好看,我在逐渐丧失自己的意志力——这不一定是坏事,对我来说,再坏还能怎样呢?我已经在伤害别人性命的边缘走了一圈,有理由让自己心软一点了——只有有能力做出世上最无情的事的人,才配对人心软,这是我的看法,一般人那种莫名其妙地圣母心,不过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虚荣罢了...熊猫的这种笼子里的生活方式,或者它去野外过比较自由和冒险的生活方式,我感觉只要是它自己愿意的、自己选择的,那就都没有毛病——怕就怕人类圣母心,把一只大熊猫从生到死束缚在一个玻璃笼子里,美其名曰‘保护它’,但是你没法替别熊决定怎样的生活才适合它不是吗?熊各有别,万一有一些就是喜欢在野外瞎溜达呢,你能知道它是怎么想的吗?人不就是,你怎么想不重要,我给你设置一个规矩,你就在这个规则的笼子里生活就是了,而且不论笼子里这个人怎么叫唤外面的都假装听不见、听不懂吗?甚至,有时候你刚叫唤几句,就看见有个人愁眉苦脸拎着一根电棍向你冲过来了,叫唤都不让你叫唤的...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