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吃上金牌律师软饭的那个苦主16(1 / 2)
调查申请很快被批准,但过程异常谨慎。
“陈老毕竟身份特殊。”
李组长叮嘱,“取证要绝对合法,不能留任何把柄。”
纪黎明皱眉:“他现在住院,我们怎么接近?”
“医院有我们的人。”
白萦芑早已安排,“可以先从医疗记录查起。”
三天后,一份加密文件送到他们手中。
“陈老的病历显示,他患有阿尔茨海默症五年了。”
纪黎明翻看着报告。
“记忆严重退化,很多时候连家人都不认识。”
白萦芑脸色凝重:
“那车祸发生时他......”
“病程显示三年前他的认知能力已经严重受损。”
纪黎明指着诊断记录。
“这种情况下,还能策划那么复杂的犯罪吗?”
“除非......”
白萦芑眼神一凝。
“有人借他的名义行事。”
李组长点头:
“很有可能,陈老的儿子陈振华,一直实际掌控着家族生意。”
“陈振华?”
纪黎明立刻搜索。
“环球动力的第三大股东?”
“对。”
白萦芑调出资料。
“而且他和张志远私交甚密。”
线索重新指向环球动力。
“陈振华利用父亲的影响力,编织了这张关系网。”
李组长分析。
“陈老病重后,他更是肆无忌惮。”
“所以真正的‘先生’可能是陈振华?”
纪黎明问。
“需要证据。”
白萦芑沉思,“直接证据。”
就在这时,周屿突然来电:
“白律师,我想起一件事。”
“你说。”
“沈翊有一次喝醉,说过‘陈公子欠我一条命’。”
周屿回忆,“我当时没在意,现在想来......”
“陈公子就是陈振华?”
白萦芑追问。
“应该是。”
周屿肯定。
“沈翊还说‘要不是当年那件事,他哪有今天’。”
纪黎明立刻记录:
“能想起具体时间吗?”
“大概是四年前。”
周屿努力回忆,“就在陈振华接手家族企业前后。”
白萦芑与纪黎明对视:“查四年前陈振华经手的所有项目。”
“四年前,陈振华主导收购一家民营钢厂。”
纪黎明指着文件。
“收购价远低于市场估值,原老板在签约后一周跳楼自杀。”
“自杀?”白萦芑察觉异常。
“警方结论是债务压力,但家属一直坚称他杀。”
纪黎明继续。
“而且原老板的独女当时正在国外留学,回来后神秘失踪。”
白萦芑心跳加速:“失踪女孩叫什么?”
“林晓薇,当时二十一岁。”
纪黎明调出照片。
“这是她失踪前最后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笑容灿烂,背景是校园。
“有后续吗?”白萦芑问。
“没有,像人间蒸发。”
纪黎明摇头,“她母亲三年后抑郁而终,案子成了悬案。”
李组长面色凝重:
“如果林晓薇的失踪和陈振华有关......”
“那沈翊说的‘欠一条命’就说得通了。”
白萦芑接话。
“陈振华让沈翊处理了林晓薇。”
“但林晓薇的案子没有肇事逃逸......”
纪黎明突然顿住。
“等等,林晓薇会开车吗?”
“林晓薇十八岁就考了驾照,名下有一辆红色跑车。”
纪黎明看着查到的资料声音发紧。
“而且...她失踪前一天,那辆车在修理厂保养过。”
白萦芑猛然站起:
“修理厂记录还在吗?”
“我马上查。”
纪黎明手指飞快敲击键盘。
一小时后,修理厂老板被请到事务所。
“四年前的事啊......”
老板挠头,“记得不太清了。”
“这辆车,有印象吗?”
纪黎明出示照片。
老板仔细看了看:
“哎,这车我有印象,刹车系统被人动过手脚。”
“什么?”
白萦芑追问,“具体怎么回事?”
“小姑娘来保养,我们检查发现刹车油管有轻微裂痕。”
老板回忆。
“但裂痕很新,像是人为割的。”
“你当时报警了吗?”李组长问。
“我跟小姑娘说了,她脸色很难看,说会自己处理。”
老板叹气,“后来车就没再来过,我也就把这事忘了。”
纪黎明深吸一口气:“刹车被动手脚,然后人失踪......”
“陈振华让沈翊制造车祸,伪装成意外。”
白萦芑推断。
“但林晓薇可能察觉了,所以......”
“所以她逃了,或者被灭口了。”
李组长接话。
“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白萦芑眼神坚定。
“林晓薇是关键证人。”
寻找林晓薇成了当务之急。
“如果她还活着,一定会躲得很隐蔽。”
纪黎明分析。
“如果我是她,会整容换身份。”
白萦芑说。
“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不会再碰任何与过去有关的东西。”
“但人总有软肋。”
李组长经验老道。
“查她失踪前最在乎什么。”
调查发现,林晓薇失踪前正在筹备个人画展。
“她是个很有天赋的画家。”
纪黎明查看她的社交账号。
“最后一条动态是‘终于完成了《重生》,献给妈妈’。”
“《重生》......”
白萦芑搜索,“这幅画的下落呢?”
“画展因她失踪取消,画作据说被私人收藏家买走。”
纪黎明继续查询。
“等等...买主信息保密,但交易中介是‘晨曦画廊’。”
“晨曦画廊的老板我认识。”
白萦芑立刻拿起电话,“我问问。”
电话接通后,画廊老板很配合。
“《重生》确实是我经手卖的。”
老板回忆,“买主很神秘,全程委托律师办理。”
“律师是谁?”白萦芑问。
“姓张,叫张伟,很常见的名字。”
老板说。
“但代理函上的律师事务所是‘峥华律所’。”
“陈振华的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