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越喝越年轻(1 / 1)
村里人常说“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可黄白现在只觉得自己像个七八十岁的老头,浑身散了架,每一块骨头都在隐隐作痛。身体像是不属于自己了,又酸又麻,连抬手都觉得费劲。他望着吴梦娜闪进小雨中、渐渐消失在雨幕里的背影,心里直犯嘀咕:自己跟她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走得这么近的?更想不通的是,这姑娘到底看上自己什么了?
论长相,他顶多算中等,脸上还有几颗青春痘留下的痘印;论个头,在知青堆里也就一米七出头,排不上号;论文采口才,更是平平无奇,甚至有点木讷,跟人说话时常半天憋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唯独这酒量,在公社里还算小有名气,可这算什么本事?难道姑娘家还能因为酒量好就动心?黄白越想越愁,连带着知青点里其他男同志都跟着纳闷——吴梦娜长得清秀,性格又好,怎么就偏偏看上了他们最瞧不上的“酒蒙子”黄白,这不是鲜花插在牛粪上嘛!
可吴梦娜自己也说不清缘由,每次有人问起,她都只是红着脸说“见着黄白就欢喜”。这话不仅没让黄白高兴,反倒让他更愁了。他从来没为这事骄傲过,甚至觉得是负担,每次跟吴梦娜接触,都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距离,生怕自己出身不好,耽误了人家姑娘的一生。
后来打扫前几天喝酒的“战场”,黄白在桌角发现那个没贴标签的方形玻璃瓶,里面还剩小半碗透明液体。他没舍得扔,找了张红纸,用毛笔工工整整写上“酒精”二字贴在瓶身上,又从箱子里翻出个旧神龛——那是之前一个老知青留下的,他把这瓶“酒精”恭恭敬敬地供在上面。这瓶子成了他醉酒记忆的见证,每次看到,都能想起那次被医用酒精灌得不省人事的荒唐事,想起王岩石抱着樟树敬军礼的傻样。
自那以后,王岩石找黄白喝酒的次数越来越少。倒不是因为怕了医用酒精,而是他家那半大小子进入了叛逆期,天天惹是生非,今天跟同学打架,明天又被老师告状说早恋,王队长得天天围着儿子“救火”,根本没功夫喝酒。
不过黄白的酒场却没断过。有一年夏天,台风卷来的暴雨连下了三天三夜,把临近几个生产队的村庄都淹了。公社决定撤村并点,把原本的十几个生产队合并成一个大队,十三队的一多半知青都被抽调去帮忙安置灾民,最后留在十三队的,只剩下黄白、老乡杜富林,还有另外五个知青,总共七个人。黄白没想到,这次分队,竟让他喝上了一场又一场的饯行酒——送的不是他,是走的同伴。
分队后没几个月,就陆续传来了招工招干的好消息。第一个被招工的是北京知青小李,他接到通知,要回老家的国营工厂上班,终于能跳出农门吃上商品粮了。小李兴高采烈地收拾行囊,挨个跟大伙儿告别,到黄白这儿时,黄白默默去供销社买了肉和酒,又在自家菜园摘了些青菜,张罗了一桌好菜。
开席时,黄白端起酒杯,笑着说:“祝贺你终于‘再教育’毕业了,打心眼儿里为你高兴!祝你前途似锦,鹏程万里!”
小李红着眼眶,端着酒杯站起来,声音有些哽咽:“谢谢黄白哥,也祝在座的大伙儿,下次招工都能被选上,咱们都能早点回家!”
酒过三巡,老乡杜富林喝多了,舌头开始打卷,啥话都敢说:“你倒是好,跳出农门了,我们还得在这儿脸朝黄土背朝天,挣这一两毛的工分……”这话一出,原本热闹的气氛瞬间凝固,大伙儿都低着头,没人说话。
黄白脑子最清醒,赶紧打断杜富林的话,举起酒杯打圆场:“别瞎说!咱们今天是为小李高兴,也为咱们自己祈福,祝下次招工咱们都能被选中,干了这杯!”
“对,干!”
“干!”
可不知怎的,这酒喝在嘴里,却越来越苦,像是掺了黄连似的。黄白硬撑着喝了一碗又一碗,心里却跟明镜似的——他出身“黑五类”,不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范畴,招工名额怕是永远也轮不到他。
自打小李被招工起,两三年间,一次又一次的招工机会,让十三队的知青越来越少。走一个人,就喝一回饯行酒,每次黄白都是那个操持酒席的人。看着同伴们一个个离开,他心里既为他们高兴,又透着股说不出的酸楚。每送一个人,都像在他心上割了一刀,可他还得强装笑脸,给人家敬酒祝福。
到最后,十三队只剩下了黄白和杜富林两个人。他们依旧留在队里,每天跟着老乡下地干活,努力“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巴望着能早日“毕业”,能有机会回家。
这一等,又是三年。黄白没等来自己的“毕业通知”,却等来了杜富林的。杜富林在一次兴修水利时遭遇塌方,腰被砸伤了,落下了病根,只能办理病退。
杜富林的手续都是黄白帮着跑的,从公社到县里,来来回回跑了五六趟,才拿到盖着鲜红大印的批文。他又帮杜富林收拾好行囊,把行李和文件一起背到县医院,还特意给杜富林家里打了电话,说了归期,叮嘱他们来接人。
半个月后,杜富林出院返乡的日子到了。那天黄白要去山里抢收玉米,没能去县医院送他,只能一个人守在黑黢黢的知青点里,默默准备了最后一场饯行酒。酒是之前剩下的地瓜烧,可下酒菜却一点也没有。
黄白在屋里转了一圈,借着“鸵鸟牌”墨水瓶改成的煤油灯那点昏黄光晕,目光扫过斑驳的土墙,最后落在了墙上那些锈迹斑斑的钉子上——那是之前知青们挂行李、挂衣服留下的。他凑近了,仔细比较着哪颗钉子锈得最厉害,挑来挑去,索性一使劲,把墙上所有的锈钉子都拔了下来。成年人的世界里,哪有什么选择题,有就都用上。
“钉子下酒,越喝越有。”王岩石以前说过的话突然浮上心头。据说以前在兵团,有人用锈钉子就着酒,一口气能喝半斤八两。黄白以前从来不信,可今晚,他却有了亲自验证的兴致。
他在昏暗中抹去钉子上的浮尘,端起酒碗,每嘬一口酒,就把钉子含在嘴里吮吸一下。没想到,那斑斑锈渍的钉子在酒精的作用下,竟在喉头泛出一种奇异的、带着铁腥的甜意,丝丝缕缕的,还挺爽口,别有一番风味。钉子在嘴里,酒入愁肠,没一会儿,瓶中的酒就见了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