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2 / 2)
留下陈清泉一个人站在原地嘟囔。
这时,一名年轻法警推门走了进来。
京州高院今天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
一场涉及九名外籍人员的案件正在这里开庭,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对这次审判高度关注。
旁听席早已坐满,按规定并未禁止现场录像,
于是几乎所有旁听者都带着摄像机,
镜头紧紧捕捉着场内的一举一动。
而今天到场级别最高的官员,只有祁同伟。
京城方面没有派任何人来,只有他独自坐镇。
他一出现,所有镜头齐刷刷转了过去,
但祁同伟只是平静地走到自己的座位,一言不发。
自己再次沦为他人的工具,无可奈何。
若是其他事情,祁同伟或许会心存不满。
但这一次,他毫无怨言。
此次判决关乎国内司法制度的革新,
或可视为对潜规则的一次宣战。
面对外籍人士,向来需要谨慎处理。
这样的局面,祁同伟不愿看到。
眼下正是一个契机,
借助这九人的处置,为国内法律刻下新的印记。
让外国人看到我国法律的严厉。
唯有如此,才能让他们吸取教训。
祁同伟入座后,陈清泉身着审判长袍步入法庭。
他神情庄重,不见丝毫轻浮。
陈清泉身为资深法官,深知在此场合该如何表现。
他虽心有畏惧,却不失专业素养。
多年来的历练,让他练就了应变的本领。
此刻观者越多,
他反而愈发镇定,仅此而已。
此时的他心无杂念。
坐上主位,他轻敲法槌。
全场肃静,目光与镜头齐集于陈清泉。
此时的陈清泉,表演欲愈发强烈。
他面容严肃,轻声开口:
“带犯罪嫌疑人。”
陈清泉清楚,
言语中不可流露个人情绪。
必须保持一贯风格,
才能使整个事件显得自然。
如此,案件的审理
才能更加公正严明,不授他国以柄。
陈清泉虽看似随性,在法庭事务上
却格外清醒,这一点他自有章法。
陈清泉话音落下,一行人在法警押解下
戴着镣铐,步入审判庭。
他们立于法庭一侧的被告席。
见主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祁同伟怒火中烧。
当初在缅北缉拿这些人时,
他一度想当场处决,但转念一想
这是一个推动国内法治进步的良机。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将人带回。
当然,途中没少“关照”。
如今这几名案犯,除主犯外——
在场众人无一敢与祁同伟对视,见他便忍不住打颤。
祁同伟此行所带之人,出自特勤战线,皆是精英中的精英。
或许其他能力未必顶尖,但论起使阴招,他们手段颇多。
毕竟祁同伟当时是孤身赴险,常规思路难以应对那般场面,
必须用上一些特殊手段,而这两人的作用便显得尤为重要。
最终,障碍全数清除——在绝对的实力面前,
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一切就是如此简单。
待所有人员到位后,陈清泉开口发言:
“请检察院陈述案件经过。”
本案为公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是汉东检察院。
而领头的,是一位不常露面的老者,陈海则坐在其旁。
这位老人职位虽不高,却是检察院的一个传奇。
他之所以出名,全凭一张利嘴——
在庭审这样的场合,他就是当之无愧的王牌。
“20xx年6月底至7月初,
糯康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糯康、桑康·乍萨、依莱等人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
并在船上放置毒品,意图栽赃陷害。
20xx年7月5日清晨,糯康集团成员在湄公河持枪劫持我国船只‘玉兴8号’与‘华平号’,
捆绑控制七名船员,并在船上藏匿八万余克毒品(即),随后押两船继续前行停靠。
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人参与武装劫船,扎西卡等人对船员进行后驾快艇逃离。
依事先约定,岸边等候的泰国不法军人向两艘中国船只射击,
并将中国船员后抛入湄公河。
案发后,我国政府派出警务工作组赴老挝、缅甸与泰国展开跨国调查,
20xx年7月,案情基本查明。
同年7月,糯康及多名团伙成员被佤邦警方抓获,
并移交给我国。
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物清单、枪弹鉴定及弹道调查报告,
华平号与玉兴8号船员在被捆绑后遭到枪击,
部分曾分别射击不同被害人,也有同一被害人被不同射击的情况;
其中,扎西卡与扎波在华平号上实施了枪击船员行为,
可确定扎西卡曾枪击华平号船长。”
尸检报告证实,七名中国船员死因均为枪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