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废肉刑,仁政施(1 / 2)
郑铎沉吟良久。加重徒刑年限,意味着国家需要修建和管理更多的监狱,供养更多的囚犯,是一笔不小的财政负担。且长期羁押,也容易滋生更多问题。至于械系,若长期佩戴,同样会造成肢体损伤,与废除肉刑的初衷有所背离。
争论不休。最终,郑铎综合各方意见,提出一个折中方案:对于原适用黥刑的罪行,视情节轻重,分为数等。最轻者,可处“笞刑”(鞭打)并罚金,或短期徒刑。较重者,处中长期徒刑,并在服刑期间,于手臂内侧烙印一个较小的、特定形状的符号(比如圆形、三角等),采用特殊的、不易完全消除的颜料和技法。此烙印位置隐蔽,可被衣物遮盖,不影响日常观瞻,但若需查验身份(如追捕逃犯),则可见。徒刑期满,若表现良好,可申请由官府用药水尝试淡化该印记。如此,既保留了部分“识别”功能,又极大降低了公开的耻辱感和对容貌的永久性毁伤,同时徒刑本身已是严厉惩戒。
此方案经过反复推演和修改,最终在小组内获得多数通过,形成条文草案。
“劓刑”(割鼻)的替代,则引发了关于“罪刑相适”原则的更深入讨论。
劓刑在现行律法中,适用范围其实不算太广,多用于惩罚“败伦伤化”(如某些亲属相奸)、严重的欺诈、以及某些特定的军事或政治罪行。其残忍性与震慑力毋庸置疑。
废除后,用何种刑罚才能匹配这些罪行的严重性?
有人主张直接改为“死刑”。毕竟有些罪行,在时人看来确实“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但立刻遭到郑铎的坚决反对:“陛下之意,在于废除残虐肢体之刑,体恤生命。若动辄改为死刑,岂非与初衷背道而驰?且有些罪行,虽可恶,但未必至死。需细细区分。”
经过激烈的辩论和参考前代及周边国家的律例,最终形成的替代方案是:将原适用劓刑的罪行,根据主观恶意、情节、后果等,细分等级。最严重的、确实触及人伦底线或造成极其恶劣后果的,可升级为“斩刑”或“绞刑”。次一等的,改为“流刑”(发配边疆或烟瘴之地,终身或长期),并附加“黥面”(后改为臂部烙印)和“徒刑”。再次一等的,则处以长期“徒刑”并“罚没家产”。同时,在新律中明确强调,对于涉及风化伦理的罪行,应更注重教化和隔离,而非单纯的肉体摧残。
“刖刑”(断足)的废除,引发的争议相对小一些,但实际操作问题更多。
刖刑常适用于“屡犯窃盗”、“强盗伤人”、“逃奴拒捕伤人”等罪行。其目的,一是严厉惩戒,二是通过使其丧失行动能力,防止其再次犯罪或逃脱。
废除之后,如何防止这些具有一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的罪犯再次危害社会?
长期监禁,是显而易见的答案。但同样面临监狱容量、管理成本、以及长期关押可能导致的囚犯身心崩溃等问题。
郑铎等人经过仔细测算和讨论,提出了“分级监禁”和“苦役替代”的思路。对于罪行较重、再犯可能性高的,处以“终身监禁”或极长期限的“徒刑”,并在特定的、戒备森严的监所或矿山、河道等苦役场所服刑,限制其自由,同时通过高强度劳动进行惩戒和改造。对于罪行稍轻、再犯可能较低的,则处以有期限的“徒刑”,在服刑期间必须完成规定的苦役,刑满后视表现决定是否释放,并可附加“保辜”制度(释放后需有保人担保其行为)。
同时,新律草案加强了对“盗窃”、“强盗”等罪的财产刑和赔偿责任的追究,力求让罪犯在经济上也受到惩罚,弥补受害人损失。
除了这三大肉刑,修律馆还对其他一些涉及肉体的刑罚,如“杖刑”、“笞刑”的刑具规格、击打部位、数量上限等,进行了重新审议和规范,防止行刑过当导致残疾或死亡。对“宫刑”等极其残酷的刑罚,也提议予以废除,以其他严厉的徒刑或流刑替代。
拟定条文的过程,枯燥、繁琐,且充满争论。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可能引发长时间的辩驳。郑铎作为总负责人,几乎住在了修律馆。他须发不整,眼中布满血丝,但精神却异常矍铄,仿佛有使不完的劲。他亲自参与每一条重要条款的讨论,查阅无数典籍案例,时而严厉驳斥过于保守的意见,时而耐心说服激进冒进的同僚,力求在“陛下仁心”与“律法威严”、“惩戒效果”与“人道考量”之间,找到那个最艰难、也最珍贵的平衡点。
他们不仅考虑法理,还考虑人情;不仅考虑京城,还考虑偏远州县的实际执行可能;不仅考虑当下,还考虑新律推行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及应对预案。
沈璃虽然将具体工作全权交给了郑铎,但并非放任不管。每隔几日,她便会召郑铎入宫,听取进展汇报,审阅已经成形的部分草案。她看得非常仔细,常常就一些具体条款提出问题,甚至亲笔批注。
比如,在看到关于“臂部烙印”替代“黥面”的条款时,她沉吟许久,提笔在旁边批注:“烙印之刑,终是伤及肌肤,留永久印记。可否再思,以其他方式替代?如特定服饰、编号、定期查验等?纵不能全免,亦当力求其印记最小、最淡、最可遮掩,且需明文规定,非有司特令,不得公然裸露查验,以存体面。”
又比如,在看到将某些原适用劓刑的罪行直接改为斩刑时,她批道:“刑之轻重,关乎生死,不可不慎。此条所列之罪,固然可恨,然是否尽皆至死?需再细查案例,区分首从、情节、有无可矜之处。律法之刃,当如良医手术,精准切除病灶,而非动辄剜心剖腹。”
她的批注,往往能抓住问题的关键,引导修律馆的官员们思考得更深、更周全。郑铎每次捧着带有朱批的草案回到刑部,都会召集相关小组,逐条研讨陛下的意见,进行调整。这个过程,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也让所有参与修律的官员,都更加清晰地感受到了陛下对此事的重视程度,以及那份隐藏在坚定决心之下的、细腻的仁恕之心。
一个多月后,当第一片雪花悄然飘落京城时,一部厚达数百页、字斟句酌、凝聚了无数人心血的《大胤新刑律》(草案),终于摆在了沈璃的御案之上。
草案开篇,是郑铎亲笔撰写的、情真意切的《上修刑律疏》,详细阐述了废除肉刑的必要性、新律制定的原则与过程,以及预期的效果。其后,是分门别类、条款清晰的律文正文,以及大量的“例注”和“说明”,对可能产生的疑问进行解释。
沈璃花了整整两天时间,闭门不出,逐字逐句地审阅这份草案。她时而蹙眉沉思,时而提笔勾画,时而微微颔首。最终,她在草案的最后一页,郑铎预留的“御批”处,提起朱笔,饱蘸浓墨,郑重地写下了八个力透纸背的大字:
“明刑弼教,仁恕为本。”
这八个字,为这部即将颁布的新律,定下了至高无上的基调。
草案,获得了皇帝的初步认可。接下来,便是将其公之于众,接受朝野的审视,并将其从纸面变为现实的关键一步了。
新律草案获得御批的消息,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下巨石,瞬间在京城官场激起了千层浪。尽管郑铎的修律馆保密工作做得不错,但如此重大的立法动向,不可能完全瞒过所有人的耳目。一些零碎的、夸张的、甚至是歪曲的消息早已在私下流传。如今草案成形,陛下首肯,意味着此事已从“传闻”进入了“实操”阶段。
各种暗流开始涌动。守旧派官员的府邸,灯火通明,访客不断;清流言官们聚集在茶馆、会馆,引经据典,激扬文字,草拟弹章;地方上一些籍贯在京的官员,也纷纷写信给座师、同乡、故旧,表达担忧或打探消息。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气氛,笼罩在京城上空。
沈璃对此心知肚明。她并未急于在常规朝会上抛出此事,而是选择在一个看似平常的日子,突然下旨,次日举行“大朝会”,凡在京五品以上官员,务必到场。旨意简短,未言明具体议题,但这反而加重了那种悬而未决的紧张感。
翌日,太极殿。
天色未明,百官已身着朝服,按品级序列,肃立于殿前巨大的广场上。深秋的晨风凛冽,吹得人官袍猎猎作响,寒意透骨。但无人敢有丝毫懈怠,个个面色凝重,垂首屏息。彼此交换的眼神中,都带着探究与不安。谁都知道,今日之朝会,必不寻常。
钟鼓齐鸣,庄严悠远。沉重的殿门缓缓洞开,百官鱼贯而入,按照早已演练过千百次的礼仪,分列丹墀两侧。偌大的太极殿内,静得能听到彼此压抑的呼吸声和衣物摩擦的窸窣声。
“陛下驾到——!”司礼太监尖细高亢的唱喏声,划破寂静。
沈璃身着明黄色十二章衮服,头戴十二旒通天冠,在宫女太监的簇拥下,自殿后缓步而出,登上那高高在上的御座。她的步伐沉稳,仪态端庄,目光平静地扫过下方黑压压的臣工人头,无形的威压随之弥漫开来,让殿内本就凝重的空气几乎要冻结。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山呼海啸般的朝拜声响起,震得殿梁上的灰尘似乎都簌簌而下。
“众卿平身。”沈璃的声音,透过冕旒的珠玉流苏传出,清晰、平稳,听不出喜怒。
百官谢恩起身,垂手侍立,等待着。
沈璃没有绕任何弯子,待殿内重新安静下来,她便开门见山,对侍立在御阶旁的秉笔太监示意。
太监会意,上前一步,展开手中一道明黄的诏书,用他那特有的、带着穿透力的嗓音,高声宣读: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绍承大统,临御万方,惟刑狱之事,关乎人命,实为政教之枢机。近察历代刑律,尤以黥、劓、刖等残损肢体之刑,过于严酷,有伤天地之和,违逆仁恕之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孝之始也。岂可因小过而遽毁其身,使其终身残疾,生不如死?此非圣王明刑弼教之本意。”
诏书开头,便直接点明了“废除肉刑”的核心意图,且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孝道伦理,与“仁恕之道”的执政理念相结合,拔高了立论的道德高度。
殿内,已有不少官员脸色骤变,呼吸粗重起来。
太监继续宣读:“今命刑部尚书郑铎等,详考律例,博采众议,拟定新律。自即日起,废除黥面、劓刑、刖刑、宫刑等一切残损人体之肉刑。凡触犯律法者,依其罪行轻重,分别处以笞、杖、徒、流、死等五刑,及罚金、没产、苦役等附加之刑。具体条款,依新颁《大胤刑律》为准。新律务求明刑慎罚,轻重有伦,既惩奸恶,亦开自新之路。各地方有司,须恪遵新律,不得阳奉阴违,更不得私设酷刑。违者,严惩不贷!”
诏书宣读完毕,太监将其恭敬卷起,退回原位。整个大殿,陷入了一片死寂。那寂静是如此深沉,仿佛暴风雨来临前,令人窒息的低气压。
然后,轰然一声,如同堤坝决口,反对的声浪猛地爆发出来!
“陛下!陛下不可啊!”首先出列的,是一位年过花甲、须发皆白的老御史,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御阶前,以头抢地,声音悲怆,“肉刑乃三皇五帝所传,夏、商、周、秦、汉、唐,历代相承,乃祖宗成法,国之纲纪!岂可因一时之仁,而轻言废除?此乃动摇国本,自毁长城之举啊陛下!”
“陛下三思!”另一位刑部的老郎中(非郑铎一系)也出列跪倒,他是刑名世家出身,对现行律法有着近乎偏执的维护,“黥、劓、刖诸刑,所以惩恶禁奸,使民知所畏避。若废之,则宵小无所忌惮,盗贼蜂起,狱讼繁滋,天下必将大乱!昔汉文帝废肉刑,然盗贼多有,景帝时不得不复设磔刑(分裂肢体)以镇之。前车之鉴,不可不察!”
“陛下!”又一位来自大理寺的官员慷慨陈词,“刑罚之道,贵在公平而严厉。肉刑虽酷,然其威慑之力,无可替代。对奸恶之徒,若仅处以徒、流,无异于纵虎归山!且废除肉刑,将使律法失其严肃,朝廷失其威仪,何以统御万民?”
“陛下乃万民之母,当以严父之心驭下,岂可效妇人之仁?”“此乃亡国之兆,陛下切不可受小人蛊惑!”“臣等泣血叩请,收回成命!”
反对之声,一浪高过一浪。跪倒劝谏的官员越来越多,从御阶前,一直蔓延到大殿中央。他们或引经据典,或痛心疾首,或危言耸听,将“废除肉刑”与“违背祖制”、“纵容犯罪”、“动摇国本”、“妇人之仁”乃至“亡国”直接挂钩。声音嘈杂,情绪激动,仿佛沈璃此举,真的要毁掉大胤的万里江山。
郑铎站在文官班列的前排,脸色铁青,双拳在袖中紧握,手背上青筋暴起。他看着这些同僚,其中不乏他认识多年、甚至曾共事过的“能吏”、“直臣”,此刻却面目狰狞,用最陈腐、最冷酷的语言,维护着那套吃人的旧律。他想开口驳斥,但陛下尚未发言,他不能僭越。
沈璃端坐御座,冕旒的珠串微微晃动,遮住了她大半面容,让人看不清她的表情。她只是静静地听着,任由那些反对的声浪在殿中回荡、冲撞,仿佛一尊无情的神只,在聆听信徒的祈祷与诘问。
直到那些声音因为长时间的嘶喊而渐渐低落,因为帝王的沉默而感到不安,最终化为一种焦灼的、带着试探的寂静时,沈璃才缓缓地、极其轻微地动了一下。
她抬起手,轻轻拂开了面前遮挡视线的几串旒珠。她的面容完全显露出来,没有怒容,没有激动,只有一片深海般的平静,以及那平静之下,令人心悸的寒意与威严。
“都说完了?”她的声音响起,不高,却奇异地压过了殿内所有的杂音,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
无人敢应。
沈璃缓缓站起身。厚重的衮服随着她的动作,发出窸窣的轻响。她没有走下御阶,只是站在那至高之处,目光如冷电,缓缓扫过下方每一个跪着或站着的臣子。那目光所及之处,众人无不感到一股无形的压力,头皮发麻,纷纷低下头去。
“祖宗成法?”她开口,声音依旧平稳,却带着一种冰冷的嘲讽,“朕来问你们。夏有禹刑,商有汤刑,周有吕刑,秦有秦律,汉有汉律,唐有唐律……我朝太祖,亦曾修订《大胤律》。何谓‘祖宗成法’?是夏商周秦的,还是汉唐的,抑或是本朝太祖的?”
她顿了顿,不给众人思考的时间,继续说道:“便是本朝太祖所定之律,距今已百有余年。百年之间,世移时易,人心风俗,岂无变迁?若固守百年前之成法,而不思因时损益,与刻舟求剑、守株待兔之愚夫,有何区别?”
“商周之时,尚有炮烙、醢(剁成肉酱)、脯(做成肉干)之刑,可谓极尽残酷。如今何在?秦汉之时,尚有腰斩、车裂、烹煮之刑,令人闻之色变。如今又何在?刑罚之道,本应随着文明开化,而渐趋宽仁、慎刑。此乃天道人心所向,历史潮流所趋!尔等口口声声‘祖宗成法’,却只见其‘严酷’之表,不见历代先贤孜孜以求‘省刑薄罚’之苦心!如今朕欲承先贤遗志,除酷刑之弊,尔等反倒以‘祖制’为盾,横加阻挠,岂非本末倒置,愧对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