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月的生与死(2 / 2)
乐瑶点了点头,但没有要走的意思。“我知道这个节目很重要。但凌晨一点录影,录完大概要两三点了。第二天下午还有通告,他们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
松野看着她,沉默了片刻。他走到桌边,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水,然后开口:“日本和香港不一样。香港的电视台少,几个节目轮着上,观众就认识你了。日本不一样。电视台多,节目多,艺人更多。你不抢这个时间段,别人就抢了。这个节目排在凌晨一点,是因为前面有更重要的嘉宾。我们要等。”
他的语气没有变化,但“等”这个字咬得比别的字重了一些。
乐瑶低下头,看着那张行程单。红笔圈出来的那一行,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问号,是她早上画上去的。她伸出手指,把那个问号抹掉了。
“我知道了。”她抬起头,看着松野,“我只是觉得,他们太累了。”
松野看着她,目光里有一种她不太确定的东西,也许是理解,也许是无奈。他放下茶杯,语气比刚才软了一些:“我知道。我也会尽量帮他们争取休息时间。但宣传期就是这样。在日本,在台湾,在香港,都一样。”
乐瑶点点头,把文件夹合上。“谢谢松野先生。”
她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松野在身后叫住她:“Haylee。”
她回头。
“那个节目是直播,不能出错。”他说。她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走出办公室。
她坐在会议室的长桌边,面前摊着那份行程单,手边还有另一份文件——牛皮纸信封,上面印着香港某家律师事务所的地址。她盯着那个信封看了很久,才伸手拆开。
里面是一份出庭书。
她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那些法律术语像一块块石头,沉甸甸地压在纸上。6月开庭。香港高等法院。原告:Beyond乐队成员黄家驹、黄贯中、黄家强、叶世荣,及其代理公司Ae。被告:陈健添(Leslie)。
她把出庭书折好,塞回信封里。那双手很稳,但她自己知道,指尖是凉的。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Leslie的时候。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她刚入行不久,跟着Beyond跑通告。Leslie开着一辆旧车来接他们,后备箱塞满了乐器和行李。
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她说不清。也许是Beyond决定去日本发展的时候,也许是Leslie把经纪约交给Ae的时候,也许是那些合同条款被一条条翻出来的时候。她记得家驹从日本打电话回香港,挂了电话之后一个人在窗边坐了很久。她没有问他怎么了,他也没有说。后来她才知道,他在电话里和Leslie吵了一架。为了什么?为了那些歌。那些他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歌,那些他在深夜里一遍遍修改的旋律,那些他抱着吉他坐在二楼后座哼出来的调子——那些歌的版权,都不在他手上。
合约里写得清清楚楚:签约期内创作的所有音乐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签约期有多长?从1985年到1993年,八年。八年里他写了多少首歌?《大地》《真的爱你》《光辉岁月》《AMANI》《长城》……那些被无数人传唱的歌,那些让他站在红馆舞台上接受欢呼的歌,那些被刻成唱片、被翻来覆去地听了一遍又一遍的歌——都不属于他。而且合约里还有一条:死后50年,版权仍归Kns公司所有。
她不知道家驹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一条的。也许一直都知道,只是不想去想。也许是在某个深夜,翻出当年的合同,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完,才发现自己签下的不是一张纸,而是一辈子的束缚。
她只知道,那天他打电话给Leslie,两个人在电话里吵了很久。挂了电话之后,他坐在窗边,一直没说话。她走过去,站在他身后。他忽然开口,声音很轻:“我写咗咁多年歌,原来都唔系我嘅。”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伸出手,放在他肩上。他没有回头,但她感觉到他微微靠了过来。
后来Ae介入,法务部开始处理这件事。乐瑶接手了Beyond在香港的大部分事务,Leslie的名字渐渐从他们的工作里淡出。但那些歌,那些版权,还在他手里。1993年4月,Beyond和Ae正式将陈健添告上法庭。消息没有对外公布,但圈内人都知道了。有记者打电话来问,乐瑶只说了一句:“法律事宜,不便回应。”挂了电话,她在办公桌前坐了很久。她想起Leslie当年那辆旧车,想起他从后视镜里看她的那个笑容。那时候他们都很年轻,以为一切都会很好。
6月开庭。出庭书上写得很清楚。她不知道法庭上会是什么样子。家驹会坐在原告席上,对面是他曾经叫“Leslie”的人。他们会对簿公堂,会拿出那些泛黄的合同,会一个字一个字地争辩那些条款的含义。会有人赢,有人输。但无论输赢,有些东西已经碎了。
她把信封放进托特包里,和行程单放在一起。那张行程单上,红笔圈着24日凌晨的录影。还有一行小字,是她刚才加上去的:“6月30日,与Leslie经纪合约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