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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唐律入倭 修订法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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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能让这小子死在唐律手里!”大伴氏连夜召集旧族议事,有人提议“劫狱”,有人主张“逼天皇改判”,吵到半夜,却没一个人敢真的动手——新律刚颁,百姓盯着,大唐使团的眼线也盯着,稍有异动便是“谋逆”,那可是株连九族的大罪。

三日后,案件开审。大伴健被押到平城京的“裁判所”(仿唐大理寺),堂上坐着狄仁杰、吉备真备与三名倭国法司。受害者家属捧着血衣哭诉,证人一一陈述,证据确凿。

大伴氏的律师(旧制中的“讼师”)还想援引“氏姓特权”辩护,却被狄仁杰打断:“新律已废旧规,你若再提,便是‘知法犯法’,一同问罪。”

最终,法司宣判:“大伴健,醉酒斗殴杀人,依唐律‘故杀’条,处斩刑,三日后执行。”

判决传出,整个平城京都炸了。百姓们涌到裁判所外,有人放起鞭炮,有人往地上撒麦种,说“这是给冤死的商贩报仇,也是给唐律祭旗”。而贵族们则闭门不出,连走路都低着头——他们第一次真切感受到,唐律的刀子,真的敢往贵族脖子上砍。

行刑那日,大伴氏派人送来一车金银,想给儿子买口好棺材,却被狄仁杰挡了回去:“按唐律,死刑犯‘棺以薄木,殓以素衣’,不可逾制。”最终,大伴健穿着粗布囚服,在百姓的注视下伏法。

此事过后,修订版《大宝律令》的威信彻底树立。有贵族偷偷纳妾超过唐律规定的“三品以上不超过三人”,被邻居举报,当即被削去爵位;有寒门学子被贵族子弟殴打,告到官府,打人者按“斗殴伤人”条杖责四十,还得赔医药费。

九州的渔民们则用唐律解决了渔场争端。两个村子为一片牡蛎滩争执多年,甚至动过刀,如今按新律“先占者得”,官府判给了先开发的村子,另一个村子虽不服,却在看到“抗法者杖八十”的条文后,乖乖接受了调解,还主动与对方合作,一起修了条通往市场的路。

狄仁杰在裁判所的墙上刻了一行字:“法者,非从天降,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百姓们路过时都要念一遍,有人还特意让孩子把这行字抄下来,贴在自家墙上。

入秋时,狄仁杰准备返回长安。吉备真备与菅原平带着新律的执行案卷送行,上面记录着三个月来“依唐律断案三百余起,贵族犯罪占一成,与平民同罚”。

“狄大人这趟来,给倭国带来的不是律法,是民心。”吉备真备握着狄仁杰的手,眼中满是感激,“现在连三岁孩童都知道‘杀人者死,唐律无情’,这便是归唐的根基。”

狄仁杰看着远处学宫的孩子们在诵读新律条文,笑着点头:“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关键是让百姓信法、守法,知道这法是护着他们的。等哪日,倭国百姓见了唐律,就像见了亲人,那归唐之事,便水到渠成了。”

海鹘船驶离平城京时,岸边的百姓自发举着新律抄本送行。有人高喊“狄大人常来”,有人把刚印好的《唐律疏议》倭语译本往船上扔,说“让大唐皇帝看看,我们学懂唐律了”。

船行至深海,狄仁杰翻开吉备真备送的礼物——一本用唐纸装订的《大宝律令》修订版,扉页上写着“唐律入倭,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他忽然想起行刑那日,有个老妇人对他说:“以前觉得贵族的话比天还大,现在才知道,唐律的话,比贵族的话更算数。”

这句话,或许比任何条文都更能说明,唐律在倭国扎下的根,有多深。而这根,终将顺着民心,一点点扎进倭国的土壤里,为日后的归唐,铺就最坚实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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